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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7  点击量:622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安全工作的要求,做好暑期旅游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涉旅突发事件发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注重责任落实
  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和管理措施,完善旅游安全工作制度。深入落实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
 
二、加强对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
  旅行社要重点做好包车、包船、包飞机以及涉水旅游的安全管理;A级旅游景区要完善最大客流承载量管控,提升旅游舒适度,防止游乐设施伤人事故和游客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旅游饭店要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食品、卫生、质监等有关职能部门要求,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做好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三、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工作
  旅游企业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查找并及时处理安全漏洞和薄弱环节,防止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旅游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交通、质监、工商、文化执法等部门做好相关领域的旅游安全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做好暑期防汛防台工作
  暑期降水增多,极端天气发生概率增大,相关旅游目的地发生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增大,旅行社要提前研判,设计安全旅游线路,适时调整行程,做好游客安全保障工作;旅游景区要对暴雨、台风可能引发的风险,加强预防管控,做好对旅游者的安全提示,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旅游饭店要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强化用气、用电及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加固户外广告牌,严防地下车库和设施浸水倒灌,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做好应急值守,提升处置能力
  各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要做好暑期旅游旺季的应急值守工作,一旦发生涉旅突发事件,要按照《上海市处置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妥善处置,及时上报。对于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责。
 
  特此通知。
 
                        上海市旅游局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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