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01 点击量:64
各位居民:
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规范本的旅游市场秩序,提倡文明旅游,特将有关事项告知大家:
一、居民出游应该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
二、居委会组织或居民出游应向旅行社索要发票、签订规范合同,还应根据旅行社的推荐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妥善保管上述相关凭据。
三、对于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欢迎大家及时向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提出意见或投诉。
四、如果发现假借旅游的名义从事其他商业行为或推销各类商品的情况,请大家及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松江区旅游委
松江区旅游协会
二OO七年七月